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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现每年元月一日起,给未满3岁幼儿的母亲十天育儿假。假如孩子元月五日的生日,她生日后,妈妈就不能再休育儿假了吗?”
“育儿假到底是小孩1~3岁共计30天,还是0~3岁共计40天?”
近日,有网民向“天眼问政”栏目咨询关于“育儿假”的问题,针对网民朋友的疑问,记者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,得到答复:
据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: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10天;符合政策生育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女方增加产假60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,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;接受节育手术的,按照规定享受休假。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不变,不影响考勤、考核和晋级、晋职、提薪。
另外,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:育儿假是根据小朋友周岁进行计算,即0-1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各有10天假期,1-2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各有10天假期,2-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各有10天假期,满了3周岁后将不再享有育儿假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琴
编辑 赵飞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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